7月7日,福建省食藥監(jiān)局發(fā)布2017年第16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,通報了5批次酒類不合格,不合格原因包括總糖、非糖固形物、酒精度不合格等。

本次公告的監(jiān)督抽檢信息涉及3大類食品,包括:食用農產品、餐飲食品以及酒類,共抽檢407批次,其中合格402批次,不合格5批次。
不合格產品主要有:福建省羅源縣福雙紅酒業(yè)有限公司2015年12月24日生產的山里黃酒,總糖不合格;漳州市白石釀酒有限公司2016年09月26日生產的白石老酒(稻米黃酒),非糖固形物不合格;寧德市蕉城區(qū)森港酒廠2016年10月20日生產的加飯酒(清爽型),酒精度不合格;福建省長樂市長泉酒業(yè)有限公司(委托方:福建榕誠食品有限公司)2016年10月25日生產的福州老酒(黃酒),酒精度不合格;福建海壇酒業(yè)有限公司2016年08月24日生產的福建糯米老酒(清爽型黃酒),總糖不合格。
據了解,酒精度又叫酒度,含量不達標會影響酒的品質。其原因可能是發(fā)酵不充分、生產工藝質量控制不當導致酒精度不達標,或者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(fā),導致酒精度降低。酒的總糖不合格,原因系釀造不充分、企業(yè)生產加工過程質量控制不當。
福建省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(jiān)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,依法查處違法違規(guī)行為,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,防控食品安全風險。(食品伙伴網)




